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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初创小微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补贴
来源: 衡阳全搜索网 日期:2020-01-04 浏览

2018年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商标注册奖补在市本级及五个城区同步开始申报。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员、失业人员、扶贫建档立卡等人员,凡在市本级及珠晖、雁峰、蒸湘、石鼓、南岳区工商注册登记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本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商标注册奖补。初创小微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申报补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申报初审(10月20日—11月5日)。申报对象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申报;第二阶段为市级评审(11月5日—11月1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五个城区上报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核,根据资料审核、实地抽查核实原则确定补贴金额。第三阶段为上网公示(11月10日—11月25日)。对补贴的候选单位名单将通过《衡阳日报》、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等市内相关媒体公示15天。第四阶段为资金拨付(11月25日—11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补贴对象名单,由市区财政将相关奖补资金拨付至获奖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申报相关政策文件及资料下载可登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y12333.gov.cn)—信息公开—就业信息—《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办法》(衡财社[2017]182号)—电子版表格.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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